屏東法院 114己7317

屏東縣內埔鄉金陵路328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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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30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84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9.8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10.2 坪
公告建坪:
9.8 坪
總現值:
5.4 萬
拍後增值:
-3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8.8 坪
附建坪:
0.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農場段 183地號,面積 168.9 m2,持分 1/5,3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內埔鄉金陵路328號,建號 5,持分 1/5,48 萬
一層:74.94二層:71.12合計:146.06 陽台8.08,屋頂突出物7.62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2層)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12,總底價 250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25.5萬/坪,流標
應買,2025/6/17~2025/9/16,總底價 250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25.5萬/坪,流標
1拍,2025/10/9,總底價 105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1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皆係拍賣應有部分,現似無人居住,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2.
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 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土地建物一併承買,不得異議;惟若本件土地與建物之共有 人不同,若均主張優先成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合而為一之立 法精神,基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應以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為主,請應買人注意。惟若 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 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係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4.
土地謄本記載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國宅用地、建物謄本記載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國民住宅,且 皆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 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內埔鄉 農場段 183地號
168.9 m2 × (1/5) × 1,600 元 - 36 萬元
= -3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1拍 點交
28.7 坪 / 306.4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27.9 坪 / 78 萬
2025/11/5
3拍 不點交
888.7 坪 / 24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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