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丁70364

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段526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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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5
保證金:
33
總坪數:
599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599 坪
總現值:
73.3 萬
拍後增值:
-9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石門段 526地號,面積 1,980 m2,持分 1/1,16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526地號其上有無門牌鐵皮棚架、L型鐵皮屋、門牌號碼「石 門121之8號」磚造建物佔用,其餘部分為雜木。
3.
建物佔用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則依現況點交。
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 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 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 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 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拍賣標的52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10.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石門段 526地號
1,980 m2 × (1/1) × 370 元 - 165 萬元
= -9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部分點交
89.3 坪 / 516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4,870.6 坪 / 112 萬
2025/6/18
2拍 點交
1,934.7 坪 / 84.8 萬
2025/7/2
3拍 點交
3,026.5 坪 / 51.2 萬
2025/6/17
2拍 點交
2,892.9 坪 / 144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595.9 坪 / 92.2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308.6 坪 / 48 萬
2025/7/2
3拍 不點交
148.2 坪 / 23 萬
2025/6/24
3拍 不點交
10.4 坪 / 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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