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3丁70364

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段526地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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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5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6
保證金:
21.2
總坪數:
599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599 坪
總現值:
73.3 萬
拍後增值:
-3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石門段 526地號,面積 1,980 m2,持分 1/1,105.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17,總底價 165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7/15,總底價 132萬,保證金 26.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拍賣標的526地號其上有無門牌鐵皮棚架、L型鐵皮屋、門牌號碼「石 門121之8號」磚造建物佔用,其餘部分為雜木。
2.
建物佔用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則依現況點交。
3.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 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 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 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 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 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52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牡丹鄉 石門段 526地號
1,980 m2 × (1/1) × 370 元 - 105.6 萬元
= -3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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