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乙46755一

雲林縣斗南鎮四維段1139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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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0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7.2
保證金:
59.5
總坪數:
464.2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464.2 坪
總現值:
214.8 萬
拍後增值:
-8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四維段 1139地號,面積 1,534.4 m2,持分 1/1,297.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6/25,總底價 371.4萬,保證金 74.3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之土地,大部分土地上有作物(即水稻),查無實際收取權人,部分土地 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未見門牌)、鐵皮建物占用,因前開建物與土地間之占 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法律 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僅得依現況點交。
2.
優先承買權: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 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 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 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 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 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其他事項:
4.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5.
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等費用,拍定人 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際欠 繳數額應以主管機關之資料為準。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斗南鎮 四維段 1139地號
1,534.4 m2 × (1/1) × 1,400 元 - 297.2 萬元
= -8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0
1拍 不點交
52.4 坪 / 312 萬
2025/8/20
1拍 不點交
1.4 坪 / 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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