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665建號建物坐落於120地號土地上。一樓部分作為套房使用(含廚房),牆壁及天花 板有油漆剝落之情形,於查封時係由第三人黃O儷承租並占有使用。其二樓部分亦作為套房使 用(含廚房),於查封時係由第三人萬O華承租並占有使用,據伊稱屋內壁癌嚴重,伊有重新上 漆。三樓部分亦作為套房使用(無廚房),天花板有壁癌,於查封時係由第三人吳O娟承租並占 有使用。三層樓之房間均有獨立出入口,房間內亦有樓梯可互通,惟目前各樓層間均以木板隔 開。前開第三人與債務人間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26日終止,故拍定後得點交 之。
2.
本件拍賣土地之使用分區為西螺都市計畫之住宅區。
3.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 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疵擔 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六、本件係將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及其坐落基地之應有部分合併拍賣,故120地號土地及71
5.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