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苗栗市聯合段887建號建 物為透天厝,
3.
4樓有增建。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牧田工程行,2樓部 分有出租工程行設立登記,租賃期間自111年10月起至113年10月止。建物
4.
3樓樓梯部分因之 前跟隔壁(56號)打通,現在已隔起來,重做樓梯。查封建物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 火災受損,建物內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但2樓浴室因地震會漏水到1樓,而2樓廚房有漏水。
5.
113年12月18日現場履勘,債務人在場稱:查封建物現已無出租,目前為空屋。地政人員稱 增建部分與假扣押增建範圍相同。
6.
113年12月24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苗栗市聯合段580地號、887建號(苗栗市水源 里6鄰林森街58號),現況為4層住家建物,1樓部分屋後有增建,2樓有部分壁癌漏水情況;
7.
4樓部分原與鄰房打通,現通往鄰房處已封死,並新設2樓往4樓的樓梯。該不動產原出租給牧田 工程行,現租約到期,無人居住,僅遺留承租人物品。經詢問債務人表示目前該不動產無相關 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紀錄及無類似海砂屋情形。
8.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建物現況係4層樓透天厝。
9.
本件拍賣標的如無第三人占用,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 擔。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