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德69338

新北市坪林區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23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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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4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2
保證金:
27
總坪數:
92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24 坪
總現值:
130.3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安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3地號,面積 272 m2,持分 1/12,4 萬
(保安保護區 )
2.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4地號,面積 485 m2,持分 1/12,4 萬
(保安保護區 )
3.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4-1地號,面積 2,546 m2,持分 1/12,12 萬
(保安保護區 )
4.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4-2地號,面積 33,351 m2,持分 1/12,112 萬
(保安保護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7/17,總底價 165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23地號位於電線桿柑腳幹編號152右 支3號東方240公尺之土地;24地號位於前開電線桿西北方130公尺之土地;24-1地號位於前開電線桿西北方100公尺之土地;24-2地號位於前開電線桿西方100 公尺之土地,均為雜草林木叢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保安保護區。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 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3.
24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 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 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4.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土地增值 (4)
1.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3地號
272 m2 × (1/12) × 400 元 - 4 萬元
= -3.1萬元
2.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4地號
485 m2 × (1/12) × 2,400 元 - 4 萬元
= 5.7萬元
3.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4-1地號
2,546 m2 × (1/12) × 400 元 - 12 萬元
= -3.5萬元
4.
新北市 坪林區 鷺鶿岫段中心崙小段 24-2地號
33,351 m2 × (1/12) × 400 元 - 112 萬元
= -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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