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源50102

臺南市鹽水區番子厝段204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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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9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7
保證金:
41.4
總坪數:
466.2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466.2 坪
總現值:
98.6 萬
拍後增值:
-10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鹽水區 番子厝段 2049地號,面積 557 m2,持分 1/1,7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鹽水區 番子厝段 2050地號,面積 984 m2,持分 1/1,13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
3.
2土地均為耕田,現休耕中,編號1土地上 有一墓。占有法律關係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7.
編號2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8.
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現耕證明及承租或所 有權證明文件,拍定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 六、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係屬59年度鹽水農地重劃區內,無 欠繳上述費用。依內政部77年2月22日台內地字第571084號函釋,為69年農地重 劃條例公布施行前已辦竣地區,其工程費用及差額地價未繳清者,無該條例第3 6條規定之適用。
9.
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前條例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 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鹽水區 番子厝段 2049地號
557 m2 × (1/1) × 640 元 - 75 萬元
= -39.4萬元
2.
臺南市 鹽水區 番子厝段 2050地號
984 m2 × (1/1) × 640 元 - 132 萬元
= -6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2拍 點交
43.1 坪 / 520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39.4 坪 / 64 萬
2025/7/1
特拍 不點交
83.3 坪 / 449.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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