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乙82133

彰化縣田尾鄉仁豐段55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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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3
保證金:
2.3
總坪數:
7.2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7.2 坪
總現值:
16.8 萬
拍後增值:
5.5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仁豐段 556地號,面積 1,150 m2,持分 6/288,11.3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5/7/16,總底價 22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2拍,2025/8/13,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3拍,2025/9/3,總底價 14.1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應買,2025/9/10~2025/12/9,總底價 14.1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1.9萬/坪,停拍
停拍,2025/9/24,停拍
法院筆錄 (3)
1.
拍賣之土地上部分有數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空地,部分為通道使 用,且依鑑價報告記載,拍賣土地出入道路僅4米寬。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 建物均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本件僅拍賣土地,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 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或基地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於未繳清差額地價,除繼承外不得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仁豐段 556地號
1,150 m2 × (6/288) × 7,000 元 - 11.3 萬元
= 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25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40 萬
2025/11/5
2拍 不點交
4.5 坪 / 8 萬
2025/11/11
2拍 不點交
5 坪 / 11.3 萬
2025/11/11
3拍 不點交
197.4 坪 / 40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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