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3年10月22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2.
315地號土地均為道路。另債權人於民國113年10月25日陳報稱標的物均為既成道路,其中315地號土地為順路28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柒萬伍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