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3桃金職一271

桃園市平鎮區賦北段71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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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2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3
保證金:
8.6
總坪數:
8.8
坪單價:
4.9萬/坪
持分地坪:
8.8 坪
總現值:
21.3 萬
拍後增值:
-2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16地號,面積 148.3 m2,持分 97/15000,2 萬
(農業區 )
2.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19地號,面積 2,844.4 m2,持分 97/15000,26 萬
(農業區 )
3.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20-1地號,面積 631.8 m2,持分 179/30000,6 萬
(農業區 )
4.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21地號,面積 1,013.3 m2,持分 179/30000,9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720─
4.
721地號土地均為雜林地,其中720─
5.
721地號土地有部分種植香蕉,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土地共有人一人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各地號共有人結構如有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土地之不動產。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因無應有部分或逾期未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及共有人注意。
11.
720─
12.
72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民國68年6月2日)之農業區。惟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徵收或協議價購等)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悉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惟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1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4.
網路公告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
土地增值 (4)
1.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16地號
148.3 m2 × (97/15000) × 7,300 元 - 2 萬元
= -1.3萬元
2.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19地號
2,844.4 m2 × (97/15000) × 7,300 元 - 26 萬元
= -12.6萬元
3.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20-1地號
631.8 m2 × (179/30000) × 7,300 元 - 6 萬元
= -3.2萬元
4.
桃園市 平鎮區 賦北段 721地號
1,013.3 m2 × (179/30000) × 7,300 元 - 9 萬元
= -4.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0
1拍 點交
10.9 坪 / 525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41.5 坪 / 250 萬
2025/6/19
1拍 點交
0.4 坪 / 3.5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9.5 坪 / 69.7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10 坪 / 72.9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0 坪 / 140.2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4.4 坪 / 32.4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1.1 坪 / 18.5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1.1 坪 / 19.2 萬
2025/7/2
特拍 不點交
3.2 坪 / 27.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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