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3一

苗栗縣苗栗市新福麗段50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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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3
保證金:
3.5
總坪數:
1.2
坪單價:
14.9萬/坪
持分地坪:
1.2 坪
總現值:
16.6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新福麗段 509地號,面積 23 m2,持分 1/6,17.3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7/9,總底價 27萬,保證金 5.4萬,坪單價 23.3萬/坪,流標
2拍,2025/7/30,總底價 21.6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18.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113年11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509地號土地上坐落鐵皮屋(含攤位)。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據鑑價報告記載:509地號土地上有鐵皮攤位坐落。
3.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4.
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5.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6.
本件拍賣之土地:
7.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8.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1‧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人。2‧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苗栗市 新福麗段 509地號
23 m2 × (1/6) × 43,200 元 - 17.3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26
1拍 不點交
18.8 坪 / 140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5 坪 / 119.5 萬
2025/8/13
1拍 部分點交
30.6 坪 / 417 萬
2025/8/20
2拍 不點交
6.9 坪 / 62.4 萬
2025/9/2
2拍 不點交
5.5 坪 / 248 萬
2025/8/20
3拍 不點交
2.6 坪 / 37.8 萬
2025/8/12
2拍 不點交
11.7 坪 / 120 萬
2025/9/2
3拍 不點交
9.6 坪 / 313.6 萬
2025/9/2
3拍 點交
6.4 坪 / 64 萬
2025/8/13
3拍 不點交
29.3 坪 / 11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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