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申201一

高雄市湖內區清水段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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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
保證金:
0.7
總坪數:
0.4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0.4 坪
總現值:
1.8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清水段 3地號,面積 4 m2,持分 1/3,3.2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7/16,總底價 5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12.5萬/坪,流標
2拍,2025/8/6,總底價 4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1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18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3地號上有門牌中正路一段304號建物之一部分。復據第三人李○興於民國114年3月24日具狀陳報,門牌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一段304號建物坐落之標的土地係伊先父建造時已向債務人承買,並無留下買賣字據,僅有地價稅繳納證明,迄今未過戶登記。又據鑑價報告所載,位於湖內區葉厝里,屬鄉村聚落地區,現況為建築房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湖內區 清水段 3地號
4 m2 × (1/3) × 13,800 元 - 3.2 萬元
= -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6
1拍 不點交
33.6 坪 / 146 萬
2025/8/27
2拍 不點交
26.6 坪 / 144 萬
2025/8/27
3拍 不點交
0.2 坪 / 3.2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42.3 坪 / 26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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