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384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段6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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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3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0
保證金:
80
總坪數:
283.3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83.3 坪
總現值:
57.1 萬
拍後增值:
-34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627地號,面積 1,873.2 m2,持分 1/2,4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雜草、雜木林,部分上有種植果樹,部分為溝渠。又本件僅就土地部分執行,上開農林作物等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且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7.
土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六、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豐里段 627地號
1,873.2 m2 × (1/2) × 610 元 - 400 萬元
= -34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30
1拍 不點交
5,019.4 坪 / 3,100 萬
2025/7/29
1拍 不點交
34.8 坪 / 55 萬
2025/7/29
1拍 不點交
20.4 坪 / 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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