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同124一

臺中市大安區南安段6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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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9 ~ 2025/12/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7
保證金:
6.8
總坪數:
19.5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9.5 坪
總現值:
34.2 萬
拍後增值:
1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劉先生
劉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信富旺開發
地 址:台中市南區南昌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中市 大安區 南安段 613地號,面積 934.1 m2,持分 4/462,2.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中市 大安區 南安段 627-4地號,面積 34.6 m2,持分 192/3459,0.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中市 大安區 南安段 627-5地號,面積 326.7 m2,持分 1/6,19.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7/30,總底價 35.3萬,保證金 10.6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5/8/20,總底價 28.3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5/9/10,總底價 22.7萬,保證金 6.8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貳萬柒仟貳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2.
他項權利:無。
3.
依地政人員指界,613地號土地上有門牌238巷
4.
72號建物及數棟無門牌建物;627─4地號土地現況為巷道;627─5地號土地上有門牌238巷
5.
80號建物及數棟無門牌之鐵皮屋、磚房,茲因本件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建物權利歸屬及占有使用情形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
土地增值 (3)
1.
臺中市 大安區 南安段 613地號
934.1 m2 × (4/462) × 5,300 元 - 2.9 萬元
= 1.4萬元
2.
臺中市 大安區 南安段 627-4地號
34.6 m2 × (192/3459) × 5,300 元 - 0.7 萬元
= 0.3萬元
3.
臺中市 大安區 南安段 627-5地號
326.7 m2 × (1/6) × 5,300 元 - 19.1 萬元
= 9.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9
1拍 不點交
66.1 坪 / 35.5 萬
2025/11/19
1拍 點交
2.7 坪 / 8 萬
2025/11/19
1拍 點交
89.9 坪 / 90 萬
2025/11/19
1拍 點交
24.4 坪 / 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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