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光復鄉中山路一段106號房屋座落於1431地號上,該屋為 2層樓水泥磚造建物,右側有鐵皮增建棚架,屋內2樓牆壁及天花板壁癌嚴重,似久無人居住使 用,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查封376建號,屬未具獨立性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 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8.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 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