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4信1452A

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25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
  • 52 點閱
  • 0 列管
  • 2025/9/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4
保證金:
2.8
總坪數:
1.3
坪單價:
10.4萬/坪
持分地坪:
4.3 坪
公告建坪:
1.3 坪
總現值:
6.5 萬
拍後增值:
-5.5 萬
主建坪:
1.3 坪
附建坪:
0.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957-14地號,面積 383.7 m2,持分 1/27,12 萬
建物 (1)
1.
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25號,建號 暫編2264,持分 1/30,2 萬
門廊:2.99一層:121.31合計:124.3 雨遮(鐵皮,9.00) (加強磚造、木石磚造(磚石造),住家用)
法院筆錄 (6)
2.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光復鄉林森路225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平房)座 落於大安段957之14地號上,債務人之叔叔在場陳稱,該屋現由其與家人居住使用,有一房間及 後方廚房有漏水情形,房間內之壁癌較為嚴重,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另依地籍圖觀之,大 安段957之14地號未直接面臨道路,應買人亦應查明注意。
4.
本標查封2264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 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其中11.75平方公尺占用鄰地(956之5地 號,國有土地,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 定人自行處理。
5.
本標土地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前案(112年司執字第18536號)花蓮縣光復鄉都市計畫土 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注意。
6.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 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 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10.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 得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 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倘共有人兼具有土地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之身分者,則 有優先於僅具有土地或建物共有人之身分主張優先承買,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 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份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份,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買受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957-14地號
383.7 m2 × (1/27) × 4,600 元 - 12 萬元
= -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4
1拍 點交
60.1 坪 / 450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9,984.4 坪 / 3,965 萬
2025/11/4
2拍 點交
63.1 坪 / 331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66.4 坪 / 305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花蓮縣光復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