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4信1452A

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25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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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9 ~ 2026/10/08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9
保證金:
2
總坪數:
1.3
坪單價:
6.7萬/坪
持分地坪:
4.3 坪
公告建坪:
1.3 坪
總現值:
6.5 萬
拍後增值:
-1.1 萬
主建坪:
1.3 坪
附建坪:
0.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957-14地號,面積 383.7 m2,持分 1/27,7.7 萬
建物 (1)
1.
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25號,建號 暫編2264,持分 1/30,1.3 萬
門廊:2.99一層:121.31合計:124.3 雨遮(鐵皮,9.00) (加強磚造、木石磚造(磚石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7)
1拍,2025/10/22,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10.4萬/坪,停拍
停拍,2025/10/16,停拍
1拍,2026/3/4,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10.4萬/坪,流標
2拍,2026/4/8,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8.3萬/坪,停拍
停拍,2026/4/8,停拍
2拍,2026/5/27,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8.3萬/坪,流標
3拍,2026/7/8,總底價 1.3萬,保證金 0.3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光復鄉林森路225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平房)座 落於大安段957之14地號上,債務人之叔叔在場陳稱,該屋現由其與家人居住使用,有一房間及 後方廚房有漏水情形,房間內之壁癌較為嚴重,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另依地籍圖觀之,大安 段957之14地號未直接面臨道路,應買人亦應查明注意。
3.
本標查封2264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 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其中11.75平方公尺占用鄰地(956之5地號,國 有土地,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 處理。
4.
本標土地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前案(112年司執字第18536號)花蓮縣光復鄉都市計畫土地 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注意。
5.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 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 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6.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 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 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倘共有人兼具有土地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之身分者,則有 優先於僅具有土地或建物共有人之身分主張優先承買,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957-14地號
383.7 m2 × (1/27) × 4,600 元 - 7.7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1拍 不點交
305.5 坪 / 160 萬
2026/8/26
2拍 不點交
122.9 坪 / 12 萬
2026/8/26
2拍 不點交
37.2 坪 / 9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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