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4年1月17日查封土地時,地政人員指界稱,鄰近土地多為后里區第一示範公墓,道路兩 側多為墓地,48-
5.
48-21地號土地多為山坡地,部分遭回填廢棄物, 目前有訴訟進行中,請應買人注意,風險應自行負擔。114年3月17日查封建物時,廣益巷58號 似為工廠之建物,裡面堆置許多廢棄物。建物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依鑑價報告所示,1714建號建物應為工廠與辦公使用。
8.
48-5地號土地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建物占有使用土 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9.
上開建物占用之鄰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 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17.
48-21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 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六、本件暫編第1714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 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 意。
18.
本件1714建號建物,其中2127.93平方公尺占用鄰地,請應買人注意,風險應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