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孔58640丁

新竹縣關西鎮燥坑段503-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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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4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7
保證金:
11.8
總坪數:
413.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413.4 坪
總現值:
77.5 萬
拍後增值:
1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關西鎮 燥坑段 503-2地號,面積 209 m2,持分 21/270,2.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新竹縣 關西鎮 燥坑段 507-1地號,面積 17,363 m2,持分 21/270,56.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507-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關西鎮南新 里3鄰燥坑30號之三合院部分坐落(標示東海堂),另503-2地號為雜林,以 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建物、地上物使用土 地之權源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其土地與建物、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 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 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皆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 優先承買權,惟須就其共有之土地一併主張,不得選擇部分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又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該筆土地之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六、如507-1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 6條之2第1項規定,則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承買權,且其權利優先 於土地共有人。
6.
如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標 的,且拍定後仍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之人是否行使權利,如有爭執須經本處 形式調查並命一造起訴解決。另於優先承買相關問題確定前,拍定人之保 證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標的物按甲、乙、丙、丁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 外,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 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 超額標別之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關西鎮 燥坑段 503-2地號
209 m2 × (21/270) × 5,300 元 - 2.3 萬元
= 6.3萬元
2.
新竹縣 關西鎮 燥坑段 507-1地號
17,363 m2 × (21/270) × 510 元 - 56.4 萬元
= 1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4
2拍 不點交
338.7 坪 / 49.9 萬
2025/8/14
2拍 點交
455.4 坪 / 65.5 萬
2025/8/14
2拍 不點交
808.6 坪 / 119.5 萬
2025/8/14
3拍 部分點交
1,607.8 坪 / 615.6 萬
2025/8/20
3拍 不點交
1,205.9 坪 / 231.7 萬
2025/8/20
3拍 點交
4,149.5 坪 / 796.8 萬
2025/8/20
3拍 不點交
70.7 坪 / 54.4 萬
2025/9/15
2拍 部分點交
7,776.7 坪 / 7,3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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