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雨168一

雲林縣北港鎮扶朝段180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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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6
保證金:
12
總坪數:
132.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32.4 坪
總現值:
35.9 萬
拍後增值:
-2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北港鎮 扶朝段 1809地號,面積 1,313 m2,持分 1/3,59.6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土地現況雜草叢生,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無他項權利。
7.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8.
耕地拍賣時: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法107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請主張權利之人速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
9.
本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10.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11.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北港鎮 扶朝段 1809地號
1,313 m2 × (1/3) × 820 元 - 59.6 萬元
= -2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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