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日119三

彰化縣竹塘鄉永基段56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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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1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
保證金:
0.7
總坪數:
28.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8.4 坪
總現值:
10.3 萬
拍後增值:
6.8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永基段 564地號,面積 1,800 m2,持分 5/96,3.5 萬
法院筆錄 (11)
2.
查封時,564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多棟(東陽路安平巷
3.
61號)坐落,部分為道路、雜草木、部分種植蔬菜。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非在拍賣之列,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564地號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5.
本件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亦有優先承權。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土地現耕共有人優先,毗鄰耕地現耕所有權人次之,土地共有人再次之。
6.
現耕所有權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出:
7.
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8.
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書、
9.
現耕農地照片
10.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六、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564地號土地經檢核圖簿面積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其實際面積應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請應買人留意並自理。
11.
本件分3標分別拍賣,如其中1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1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竹塘鄉 永基段 564地號
1,800 m2 × (5/96) × 1,100 元 - 3.5 萬元
= 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05.3 坪 / 168.6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58.5 坪 / 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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