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58地號土地相連,現況混合使用,551地號土地現況主要有魚池,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多棟(東陽路安平巷
4.
61號)坐落,部分為道路、雜草木、空地。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非在拍賣之列,第三人建物及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是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土地編定使用種類:551地號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6.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7.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函復,551地號土地經檢核圖簿面積超出法定容許誤差範圍,其實際面積應以土地複丈結果為準。請應買人留意並自理。
8.
本件分3標分別拍賣,如其中1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