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建物查封時,屋內遺留有廢棄物,部分牆壁毀損,明顯多年無人居住,拍定後點交。
3.
本標查封90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 由拍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193.39平方公尺,部分建 物座落於
4.
及1143等地號(國有土地,管理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部分建物座 落於1145及1146地號,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5.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 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 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9.
本標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六、本標建物座落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提出證明者,就拍 賣之建物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