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240地號土地為空地,上有雜草、雜樹;359棟次1 建號建物座落於
4.
243地號土地 (均以鑑界為準)。359棟次1建號建物為廠房,廠內堆置工程工具、建材(隔音棉等), 設有天車、電梯,建有辦公室(與廠房相通),頂樓裝有太陽能板支架(未裝設太陽能 板);359棟次建號建物為廠房,廠內堆置桌子數十張、發電機一組,設有電梯,建有宿舍 (與廠房相通),頂樓裝有太陽能板支架(未裝設太陽能板)。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廠房 為債務人管理使用。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5.
246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
7.
359棟次建號建物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9.
359棟次建號建物內之天車、電梯、辦公室及宿舍,因已與建物附合,故均在拍賣範圍之內;其餘動產則均不在拍賣範圍之內。
13.
本案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開標。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 定亦得撤銷。
14.
246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359棟次
15.
359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16.
246地號土地有預告登記,預告登記請求權人為嘉義縣(管理機關:嘉義縣政府)。經本院函詢嘉義縣政府土地使用限制,其函復表示:「該等土地依 據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開發計畫及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環境影響評估計畫,規劃做為 園區內之產業用地一(生產事業用地),以供與工業生產使用,使用強度為建蔽率60%、容 積率240%,國區可進駐產業行業類別為:08食品製造業、09飲料製造業、22塑膠製品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