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執行標的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 點交。
5.
917地號則為道路,此供 投標人參考,惟其最確切之現況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6.
依蘇澳鎮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本件標的所屬
9.
918-1地號則為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前開地號皆為公共設施保留 地,其土地取得方式為市地重劃。前開地號所屬都市計畫為蘇澳(新馬地區)新城 溪以南、三號道路以北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2.
本件執行標的所屬地號,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 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 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13.
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 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