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部分由第三人三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其上堆置建材、部分有本件拍賣之鐵皮貨 櫃及涼棚坐落,本件拍賣標的均由第三人三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13年12月起開始無償借 用迄今,且地上堆置之建材均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故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標或承受, 否則應買無效。
3.
本件拍賣土地係重劃區內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就 本件拍賣始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