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依本院112年12月19日、113年12月5日查封筆錄、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標 的為一社區型透天厝,拍賣標的房屋屋內灰塵滿佈,看已有很長一段時間無人居住,屋內除遺 留少數家具外,還堆積一些雜物及工程材料(如鐵架、泥土堆),通往第四層、第五層之階梯 均已鏽蝕,牆壁、天花板之油漆大部分都已剝落,進出除地下層車庫之鐵捲門,另有一樓之大 門,但該大門卡榫已損壞。房屋有電,扣除原屋頂登記突出物面積,尚有四樓增建及五樓鐵皮 增建,第五層有台階可通往室外,另據隔壁住戶稱因本件房屋增建造成2號及6號房屋有漏水, 依屋內情形本件房屋應有漏水情形。本件拍定後點交。
3.
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 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8.
拍賣標的1078建號為增建,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 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 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 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