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金拍 114士金職九207四

新北市三芝區茂長段147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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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3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
保證金:
5
總坪數:
11.7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11.7 坪
總現值:
9.6 萬
拍後增值:
-1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茂長段 1475地號,面積 660.5 m2,持分 7/120,24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民國114年4月23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475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三芝區陳厝坑34號之1建物占用,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其所有權人為土地共有人之一,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5.
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4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9.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10.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1.
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12.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芝區 茂長段 1475地號
660.5 m2 × (7/120) × 2,500 元 - 24 萬元
= -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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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3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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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3
1拍 不點交
52.3 坪 / 23 萬
2025/9/3
1拍 不點交
68.6 坪 / 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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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點交
590.5 坪 / 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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