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478

臺南市仁德區中清段20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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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
保證金:
7.4
總坪數:
2.6
坪單價:
14.4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總現值:
26.2 萬
拍後增值:
-1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207地號,面積 97.7 m2,持分 1/36,1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209地號,面積 208.5 m2,持分 1/36,25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
3.
2土地均為道路。另依鑑價報告記載,編號
4.
2土地為道路使用。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207地號
97.7 m2 × (1/36) × 30,800 元 - 12 萬元
= -3.6萬元
2.
臺南市 仁德區 中清段 209地號
208.5 m2 × (1/36) × 30,800 元 - 25 萬元
= -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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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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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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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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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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