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癸37850

屏東縣恆春鎮龍鑾段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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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6 週二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7
保證金:
13.4
總坪數:
109.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09.1 坪
總現值:
46.9 萬
拍後增值:
-2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屏東縣 恆春鎮 龍鑾段 63地號,面積 135.8 m2,持分 1/6,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恆春鎮 龍鑾段 67地號,面積 117.4 m2,持分 1/6,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屏東縣 恆春鎮 龍鑾段 107地號,面積 1,910.9 m2,持分 1/6,5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3)
2.
1.本件拍賣土地相連,且均未臨路。63地號及67地號土地現均係雜草空地。107 地號土地現部分係雜草空地、部分係積水窪地。 2.本件均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占有使用之情事,故拍定後均 不點交。
6.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應買人注意農業發展條 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若應買人係私法人,須提 出耕地取得許可始得投標或承受,否則應買無效。
7.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件拍賣標的 全部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 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 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土地增值 (3)
1.
屏東縣 恆春鎮 龍鑾段 63地號
135.8 m2 × (1/6) × 1,300 元 - 5 萬元
= -2.1萬元
2.
屏東縣 恆春鎮 龍鑾段 67地號
117.4 m2 × (1/6) × 1,300 元 - 4 萬元
= -1.5萬元
3.
屏東縣 恆春鎮 龍鑾段 107地號
1,910.9 m2 × (1/6) × 1,300 元 - 58 萬元
= -16.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1拍 不點交
294.1 坪 / 1,6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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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49.5 坪 / 4,330 萬
2025/9/10
3拍 不點交
1.3 坪 / 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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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5.9 坪 / 1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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