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132一

彰化縣溪湖鎮媽厝段65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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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8
保證金:
15.4
總坪數:
32.4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32.4 坪
總現值:
47.2 萬
拍後增值:
-2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溪湖鎮 媽厝段 651地號,面積 964.7 m2,持分 1/9,76.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17,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2拍,2025/10/15,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透天厝建物及三合院坐落,部分為道路,部分為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溪湖鎮 媽厝段 651地號
964.7 m2 × (1/9) × 4,400 元 - 76.8 萬元
= -2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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