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12地號土地為屋前道路,409地號土地上為19建號建物,經履勘屋況有漏 水、壁癌; 長苔情形,另據債權人陳報房屋使用情形不明,故拍定後不點交。
7.
拍賣之412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拍定人不得拒買剩餘標的。 六、85建號為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 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 登記及被請求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