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育33380乙

彰化縣埔鹽鄉大義段86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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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8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0
保證金:
48
總坪數:
199.3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99.3 坪
總現值:
98.8 萬
拍後增值:
-14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大義段 869地號,面積 3,953 m2,持分 1/6,240 萬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指稱,869地號土地為稻田。據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乙標土地為共 有人占有使用。本件土地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乙標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兩標拍賣。
3.
乙標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 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 記。
7.
本件乙標土地為農地發展重劃區之土地,適用農地重劃條例第5 條之規 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優先購買權人之次序如下:
8.
出租耕地之承租 人。
9.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倘同順序 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應 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 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 第三人就優先承買權有爭議時,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 果通知勝訴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 行承擔。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埔鹽鄉 大義段 869地號
3,953 m2 × (1/6) × 1,500 元 - 240 萬元
= -14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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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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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坪 / 4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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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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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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