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丁17443

屏東縣潮州鎮四春段1069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0
  • 58 點閱
  • 0 列管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0
保證金:
60
總坪數:
198.6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98.6 坪
總現值:
118.2 萬
拍後增值:
-181.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潮州鎮 四春段 1069地號,面積 2,625.7 m2,持分 1/4,300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1069地號其上有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潮義路442號)。
4.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 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 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 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 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0.
本件拍賣標的1069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 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11.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潮州鎮 四春段 1069地號
2,625.7 m2 × (1/4) × 1,800 元 - 300 萬元
= -181.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12
1拍 不點交
25.1 坪 / 141.2 萬
2025/11/12
1拍 點交
60.3 坪 / 780 萬
2025/11/4
1拍 不點交
8.3 坪 / 40 萬
2025/11/11
1拍 不點交
1.5 坪 / 18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9.4 坪 / 81.8 萬
2025/11/13
1拍 點交
1.9 坪 / 6.8 萬
2025/11/13
1拍 不點交
2.4 坪 / 316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0.5 坪 / 0.8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3.5 坪 / 4.8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0.5 坪 / 0.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屏東縣潮州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