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鳳101603乙

桃園市觀音區三座屋段橫圳頂小段1055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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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4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0
保證金:
272
總坪數:
426.8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426.8 坪
總現值:
465.6 萬
拍後增值:
-89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三座屋段橫圳頂小段 1055地號,面積 1,411 m2,持分 1/1,1,36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55地號現為休耕農田,本件標的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5.
本件標的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8.
本件使用分區為非都市土地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 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 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 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 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10.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 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1.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 任狀、委任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受任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 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 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三座屋段橫圳頂小段 1055地號
1,411 m2 × (1/1) × 3,300 元 - 1,360 萬元
= -894.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4
1拍 點交
109.4 坪 / 4,394 萬
2025/9/24
3拍 不點交
11.5 坪 / 4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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