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溫15307丁

苗栗縣銅鑼鄉東崗段71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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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4 ~ 2026/03/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
保證金:
0.4
總坪數:
4.3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4.3 坪
總現值:
2.8 萬
拍後增值:
0.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東崗段 715地號,面積 113.6 m2,持分 1/8,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0/14,總底價 3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11/11,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5/12/9,總底價 2萬,保證金 0.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民國114年6月17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715地號土地現為菜園, 種有時蔬。
2.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715地號土地未直接臨路,出入須經由鄰地。
3.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6.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 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7.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 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9.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 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10.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 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東崗段 715地號
113.6 m2 × (1/8) × 2,000 元 - 2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3
2拍 點交
59.6 坪 / 904 萬
2025/12/31
特拍 不點交
83.4 坪 / 8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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