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87地號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依市公所使用分區證明記載計畫取得方 式為徵收。
3.
387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 圍內,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 交,但座落其上之地上物,仍以鑑界為主。
6.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拍 賣,於拍賣之價金足敷清償本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 之順序。
7.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行 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 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