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良9699甲

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2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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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1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104.9
保證金:
21
總坪數:
4.9
坪單價:
21.4萬/坪
持分地坪:
9.3 坪
公告建坪:
4.9 坪
總現值:
36.4 萬
拍後增值:
-5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4.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07地號,面積 107.8 m2,持分 1/7,48 萬
(住宅區 )
2.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52地號,面積 427 m2,持分 1/63,18.5 萬
(住宅區 )
3.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54地號,面積 8 m2,持分 1/63,13.9 萬
(住宅區 )
4.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76地號,面積 349.5 m2,持分 1/63,9.1 萬
(住宅區 )
5.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77地號,面積 183.2 m2,持分 1/63,4.8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21號,建號 198,持分 1/6,10.6 萬
一層:93.17屋頂突出物:4.07合計:97.24 (住家用、1層樓加強磚造)
法院筆錄 (17)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3.
377地號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新臺幣50萬元,拍 定後塗銷。
4.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建物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 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5.
本件暫編198建號建物於民國114年5月26日查封及履勘時,經敲門/按鈴無人應門,會同警 員、鎖匠開門入內,屋內觀之似無人居住,有部分遺留物。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關於本件標的是否有「海沙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 自然死亡等情形」,依鑑定報告略載:暫編建物依外觀研判並未有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 情事,另就海沙屋、凶宅等情事需另請單位鑑定且無官方正式資料可查詢,亦無債權人、 所有權人等相關單位告明,而查證有所困難等語。惟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 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標土地於民國114年5月26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307地號土地為暫編198建號建 物座落之基地;35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25號前方空地,其上有倒塌之建 物;354地號土地上有門牌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27號房屋部分座落;376地號土地為門牌新 北市雙溪區梅竹蹊47號房屋前方空地;377地號土地為門牌新北市雙溪區梅竹蹊47號房屋座 落,且其上部分為雜木林。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7.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 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 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六、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 權。
8.
債務人共有之土地應有部分,及其地上共有房屋之應有部分合併拍賣,如土地與房屋共有 人各不相同,而均主張優先承買時,本於土地法第104條,使土地及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合而 為一之立法精神,房屋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應優先於基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高院66座 談會民執
9.
10.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 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 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1.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均屬「雙溪都市計畫」範圍內之「住宅區」。無三七五租約登記。惟 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 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應買之參考。另依新北市政府地政 局民國114年6月9日新北地徵字第1141111086號函略載:本市雙溪區
12.
377地號土地現為債務人持分所有,無公告徵收註記,且非屬公共設施用地,未曾接獲需地 機關擬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資訊。
1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仍應自行前往查 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 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14.
本標內暫編198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 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 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另 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7月2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43263389號函檢附之拍賣 標的違章建築處理情形表略載:查未登記查封建物地址,本大隊已有違章建築認定紀錄 等語。請應買人注意。
15.
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4年6月5日新北工建字第1141056463號函略載:「
16.
377地號土地依地籍套繪系統查詢,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另新北市政府新 建工程處民國114年6月10日新北新地字1145226714號略載:『
17.
377 地號土地,經查本處未曾辦理「徵收」或「協議價購」等事宜』等語;依新北市雙溪區 公所民國114年6月6日新北雙工字第1142987590號略載:「
18.
377地 號土地該所並無核發建築執照」等語。是本件拍賣土地有無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例如 已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請再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5)
1.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07地號
107.8 m2 × (1/7) × 12,800 元 - 48 萬元
= -28.3萬元
2.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52地號
427 m2 × (1/63) × 12,800 元 - 18.5 萬元
= -9.8萬元
3.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54地號
8 m2 × (1/63) × 12,800 元 - 13.9 萬元
= -13.7萬元
4.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76地號
349.5 m2 × (1/63) × 9,300 元 - 9.1 萬元
= -3.9萬元
5.
新北市 雙溪區 泰和段 377地號
183.2 m2 × (1/63) × 9,300 元 - 4.8 萬元
= -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25
1拍 不點交
131.4 坪 / 91.6 萬
2025/11/12
2拍 不點交
3,137.5 坪 / 1,280.1 萬
2025/11/19
3拍 不點交
22.5 坪 / 38.5 萬
2025/11/4
2拍 部分點交
1,201.9 坪 / 143.1 萬
2025/10/31 ~ 2026/1/30
應買 不點交
32.4 坪 / 27.3 萬
2025/10/31 ~ 2026/1/30
應買 點交
766.9 坪 / 156.9 萬
2025/10/31 ~ 2026/1/30
應買 不點交
48.3 坪 / 37.3 萬
2025/11/4
特拍 不點交
1.4 坪 / 8.4 萬
2025/11/25
1拍 不點交
1,657.5 坪 / 9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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