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卯298二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段1227-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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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
保證金:
3
總坪數:
32.9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2.9 坪
總現值:
9.8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春壽
陳春壽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大順三路183-2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木柵段 1227-1地號,面積 2,235 m2,持分 7/144,15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9)
2.
如備註欄所示。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4月25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1227─1地號上有一間三合院(門牌號碼二埔15號),及二間建物(門牌號碼二埔14號、16號),部分土地為空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1227─1地號屬都市計畫外,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甲種建築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木柵段 1227-1地號
2,235 m2 × (7/144) × 900 元 - 15 萬元
= -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15
1拍 不點交
117.1 坪 / 25 萬
2025/10/15
3拍 不點交
611.1 坪 / 35.2 萬
2025/10/15
特拍 點交
5,204.6 坪 / 1,34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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