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誠32616

新北市萬里區東澳31之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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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0/28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310
保證金:
62
總坪數:
24.1
坪單價:
12.9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4.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4.1 坪
其他內容:
2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新北市萬里區東澳31之2號,建號 944,持分 1/1,310 萬
一層:39.76二層:39.76合計:79.52 (2層樓)
法院筆錄 (6)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民國113年10月21日、113年11月27日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債權人導往至現 場,查門牌東澳31之2號有前後2間建物,後棟一層樓建物經確認為第三人所有,非本件執行標 的。本件執行標的為二層樓建物,一樓作為客廳、廚房使用,二樓房間有神像及牌位擺設。據 員警查報,本件執行標的經債務人稱有租賃權存在,現為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拍定後之 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該建物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又本件拍 賣標的占用萬里區海洋段
5.
95之4地號土地,遭占用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之法律 關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標的之基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先承買 權。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 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 本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 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買 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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