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68565甲

臺南市歸仁區中山段8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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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
保證金:
7.2
總坪數:
6.5
坪單價:
5.5萬/坪
持分地坪:
6.5 坪
總現值:
50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中山段 80地號,面積 129.2 m2,持分 1/6,36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5)
2.
民國114年6月11日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0地號現為道 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80地號現為巷道,係屬公共設施保留 地。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 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三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 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 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 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 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 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 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 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 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中山段 80地號
129.2 m2 × (1/6) × 23,200 元 - 36 萬元
= 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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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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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1.9 坪 / 71.1 萬
2025/11/4
1拍 不點交
24.4 坪 / 134.7 萬
2025/10/22
1拍 不點交
93.3 坪 / 1,110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308.8 坪 / 350 萬
2025/10/28
2拍 不點交
28.4 坪 / 127.2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32.4 坪 / 200 萬
2025/10/14
1拍 不點交
0.5 坪 / 5 萬
2025/10/22
2拍 不點交
27.2 坪 / 1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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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不點交
17.9 坪 / 1,0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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