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98603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120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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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2.4
保證金:
38.5
總坪數:
315.8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15.8 坪
總現值:
86.4 萬
拍後增值:
-1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麻豆寮段 1207地號,面積 3,132 m2,持分 1/3,192.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1/4,總底價 250萬,保證金 50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5/11/25,總底價 225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5/12/16,總底價 202.5萬,保證金 40.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5/12/18~2026/3/17,總底價 202.5萬,保證金 40.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為稻田。另據估價 報告書記載,該土地現與鄰地合併使用為水稻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 定後不點交。
2.
據台南市麻豆地政事務所函稱:拍賣土地為農地重劃區耕地。依農地 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 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3.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 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 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書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 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候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 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 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麻豆寮段 1207地號
3,132 m2 × (1/3) × 828 元 - 192.4 萬元
= -1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4
1拍 不點交
38.9 坪 / 160 萬
2026/2/4
2拍 不點交
38.3 坪 / 100 萬
2026/2/11
3拍 不點交
26.5 坪 / 32 萬
2026/1/27
3拍 不點交
29 坪 / 92.8 萬
2026/1/27
3拍 不點交
134.8 坪 / 4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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