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助讓258

苗栗縣南庄鄉田尾段14-1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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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8.1
保證金:
211.7
總坪數:
825.8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825.8 坪
總現值:
139.2 萬
拍後增值:
-91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田尾段 14-1地號,面積 228 m2,持分 1/1,8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南庄鄉 田尾段 14-2地號,面積 2,502 m2,持分 1/1,969.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1)
2.
114年7月10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14-1地號土地上現為雜木林、疑似有建物占用,須以實測為準;查 封之14-2地號土地上現為雜木林。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 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3.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除建物占有部分外,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 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不 點交。
4.
如土地有鑑界之需要,拍定後應逕洽地政機關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請 投標人注意。
5.
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9.
本件拍賣之土地:
10.
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 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1.
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12.
本件土地:
13.
如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 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本件土地有優先 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14.
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 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或一同承租之 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 買。
15.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 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南庄鄉 田尾段 14-1地號
228 m2 × (1/1) × 510 元 - 88.4 萬元
= -76.8萬元
2.
苗栗縣 南庄鄉 田尾段 14-2地號
2,502 m2 × (1/1) × 510 元 - 969.7 萬元
= -84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6
1拍 不點交
462.2 坪 / 180 萬
2025/11/6
1拍 不點交
452.5 坪 / 7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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