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恒69875

高雄市燕巢區北角宿段1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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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6/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6.1
保證金:
15.3
總坪數:
185.1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85.1 坪
總現值:
159.1 萬
拍後增值:
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燕巢區 北角宿段 12地號,面積 611.8 m2,持分 1/1,76.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1/19,總底價 132萬,保證金 26.4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12/17,總底價 105.6萬,保證金 21.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6/1/21,總底價 84.5萬,保證金 16.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6/1/30~2026/4/29,總底價 84.5萬,保證金 16.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4年10月8日指界時陳稱本件部分土地上搭有鐵皮棚架,部分土地為空地 及雜樹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4.
本件土地上有鐵皮棚架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 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 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 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 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5.
如有土地法第107條或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 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 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燕巢區 北角宿段 12地號
611.8 m2 × (1/1) × 2,600 元 - 76.1 萬元
= 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3拍 不點交
61.2 坪 / 214.4 萬
2026/4/7
3拍 不點交
5.8 坪 / 32 萬
2026/4/7
3拍 不點交
3.2 坪 / 1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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