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於民國114年8月21日履勘929地號土地及查封1038地號土地時,地政人員指 界稱均為中西路71巷146弄之一部份。
7.
本件929地號土地現為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1038地號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1038地號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 之人,須就本件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
9.
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10.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1.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929地號土地為住宅區、1038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 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 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