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4桃金職九154甲

桃園市楊梅區白鶴段20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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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7
保證金:
7.2
總坪數:
21.9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21.9 坪
總現值:
21.7 萬
拍後增值:
-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徐亦樑
徐亦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楊梅區 白鶴段 200地號,面積 574.1 m2,持分 1/12,23.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楊梅區 白鶴段 202地號,面積 440.2 m2,持分 1601/28800,12.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5,總底價 44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5/11/26,總底價 39.6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陳稱
2.
202地號土地位於路燈定位編號(楊梅區)041948號處,為雜林,與道路間有水溝區隔,惟從套繪圖無法確認有無臨路。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悉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所載為準,實際使用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至現場查明。
3.
因債務人無實際占用部分,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
5.
202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依謄本內容所載,均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使用分區限制詳情請自行洽詢主管機關,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6.
本件拍賣標的
7.
202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法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件均係拍賣標的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土地合併拍賣,如共有人結構不同時,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關係之土地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關係之土地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土地主張優先承買;而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土地。
8.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9.
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10.
刊登於網路或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11.
本件分甲、乙標進行拍賣程序,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如同時拍定且均足以清償時,以價低者優先),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楊梅區 白鶴段 200地號
574.1 m2 × (1/12) × 3,000 元 - 23.5 萬元
= -9.1萬元
2.
桃園市 楊梅區 白鶴段 202地號
440.2 m2 × (1601/28800) × 3,000 元 - 12.2 萬元
= -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8
2拍 點交
45.8 坪 / 556.6 萬
2025/12/17
3拍 不點交
93.3 坪 / 299.7 萬
2025/12/11
3拍 不點交
182.6 坪 / 121.6 萬
2025/12/24
特拍 不點交
75.8 坪 / 80.7 萬
2025/12/11
特拍 點交
140.4 坪 / 184.4 萬
2025/12/11
特拍 點交
804.2 坪 / 1,12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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