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3午22891

宜蘭縣蘇澳鎮華山路43號四樓之一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6
  • 52 點閱
  • 0 列管
  • 2025/10/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7 週四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186
保證金:
37.2
總坪數:
8
坪單價:
23.4萬/坪
持分地坪:
2.6 坪
公告建坪:
8 坪
總現值:
13.4 萬
拍後增值:
-51.6 萬
主建坪:
7.2 坪
附建坪:
0.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蘇澳鎮 南安段 620地號,面積 339 m2,持分 1/40,65 萬
建物 (2)
1.
宜蘭縣蘇澳鎮華山路43號四樓之一,建號 1115,持分 1/4,120 萬
四層:95.37合計:95.37 陽台7.20平方公尺 (住家用。五層鋼筋混凝土造。)
2.
宜蘭縣蘇澳鎮華山路43號四樓之一,建號 暫編1832,持分 1/4,1 萬
一層:0.00合計:0.0 四層雨遮2.64平方公尺 (五層)
法院筆錄 (14)
2.
依地政人員勘測後稱:本件建物於前方有增建。建物內有日常生活用品,家具擺設整齊, 部份有壁癌、脫漆現象,客廳有設置神桌。據鄰居稱本件建物由債務人之母親居住使用。 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查封物應分別列價,合併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5.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 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6.
本標內暫編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 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六、本標暫編號建物有一部座落
7.
2212-37地號土地上,使用權屬不明,佔用責任由拍定人 自行處理。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並應於拍定、承受或應買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捐之切結書,如未 提出,本院得撤銷拍定、承受或應買;另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 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以利 應買之參考。
10.
本件 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且倘非共有人拍或係由共 有人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拍定,共有人就其共有之標的仍有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標的建物前方為增建(1832建號),增建部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 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 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又依羅東地政測量結果上開增建部分占用
12.
2212-37地號土 地2.64平方公尺,遭占用土地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增建部分之占用權源均不明。拍 定後,增建部分與上開遭占用地號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請 投標人注意。
13.
本件標的如拍定後查得尚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須併同移轉方得為所有權移轉登 記部分而無法辦理本件所有權移轉登記情事,本院將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4.
拍賣之建物、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 賣。
15.
本件拍賣建物現況(包括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債權人、警察機關之查 報、估價報告、及本院協同員警現場履勘結果,已如本拍賣公告所揭示。系封建物是否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蘇澳鎮 南安段 620地號
339 m2 × (1/40) × 15,813 元 - 65 萬元
= -5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4
3拍 不點交
3 坪 / 21.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宜蘭縣蘇澳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