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丙35498

彰化縣社頭鄉橋頭村員集路三段274號

3拍 點交 待拍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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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88.8
保證金:
17.8
總坪數:
23.1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3.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3.1 坪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彰化縣社頭鄉橋頭村員集路三段274號,建號 00380,持分 1/1,88.8 萬
地面層:76.47合計:76.47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17,總底價 138.8萬,保證金 27.8萬,坪單價 6萬/坪,流標
2拍,2026/1/7,總底價 111萬,保證金 22.2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拍賣建物為磚石造鐵皮屋頂平房。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拍賣建物為其自住未出租。惟相關實 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債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380建號建物為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 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又該建物占 用橋頭段1131地號土地(非本件拍賣標的),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此部分應由拍定人 自理並承擔並請求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評估注意。
4.
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拍賣建物有優 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 六、債務人並未向本院陳報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等情事,惟實際有無該等情形,應 買人請自行查證。另拍賣建物為磚石造平房,屋況老舊,其整體維護情形應自行查明。依強制 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鄰近待拍
2026/1/28
1拍 部分點交
77.4 坪 / 1,0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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