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乙72957

彰化縣社頭鄉水井巷3之71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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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農舍
總底價:
920
保證金:
184
總坪數:
128.3
坪單價:
7.2萬/坪
持分地坪:
784.9 坪
公告建坪:
128.3 坪
總現值:
218 萬
拍後增值:
-3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25.4 坪
附建坪:
2.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518地號,面積 13,804 m2,持分 135335/720000,600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社頭鄉水井巷3之71號,建號 6,持分 1/1,300 萬
地面層:125.18二樓層:125.18合計:250.36 電梯樓梯間:9.68平方公尺 (鋼筋混凝土造、2層樓房、農舍)
2.
彰化縣社頭鄉水井巷3之71號,建號 19,持分 1/1,20 萬
二樓層:18.09三樓層:145.97合計:164.06 (2層樓房)
法院筆錄 (13)
2.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及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部分為編號
3.
2建物坐落,部 分為其他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排水溝,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據債務人稱, 拍賣之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家屬使用,另據債權人稱,其他建物為共有人占有使用。編號
4.
2建 物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另其他地上物占用編號1土地 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5.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 金額)。
8.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9.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六、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10.
編號2建物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此編號 建物並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
11.
514地號土地,其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此建物如 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
12.
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另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 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 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前開土地之優先 承買權人應就該地上之具有農舍性質之建物一併承買。
13.
拍賣建物為農舍,投標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投標人投標時應提出:
14.
稅捐 稽徵單位開具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
15.
投標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 屋使用執照影本。
16.
投標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另實施建築管理農業用地上有合法房屋 而無法提供使用執照影本者即認定該房屋為農舍。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社頭鄉 武東段 518地號
13,804 m2 × (135335/720000) × 840 元 - 600 萬元
= -3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1拍 不點交
8.9 坪 / 50 萬
2026/6/11 ~ 2026/9/10
應買 不點交
1,050.3 坪 / 47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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