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4雲金職日272

雲林縣四湖鄉飛沙村大同路58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6.9
  • 169 點閱
  • 2 列管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30 ~ 2026/04/29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6.9
保證金:
1.4
總坪數:
15.2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15.2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15.2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雲林縣四湖鄉飛沙村大同路58號,建號 57,持分 1/1,6.9 萬
一層:41.91 合計:41.91 涼棚,石棉瓦頂,面積8.25。 (磚造瓦頂)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1/26,總底價 10.7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12/24,總底價 8.6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6/1/21,總底價 6.9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58建號建物座落於同段1499地號土地,為一層樓之磚造瓦頂建物,房屋破舊,天花板坍塌,牆壁發霉,壁癌破損嚴重,地上堆滿雜物。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自己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上述不動產現況及使用情形僅供參考,實際情形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債權人代理人之陳述無誤,拍定後建物部分得點交。另拍定後若查得有應不點交之事由,法院亦無法點交。又基地非債務人所有,不在拍賣之列,投標人於拍定後就與地上建物、基地間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或推定租賃)應自理。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萬玖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優先承買權:
5.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則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一條件就建物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6.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7.
本案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交易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執行法院,以供執行法院即時審酌。另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有無影響交易情事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57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
鄰近待拍
2026/2/11
2拍 點交
1,618.1 坪 / 1,910.6 萬
2026/2/5
3拍 點交
56.3 坪 / 227.3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四湖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