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實22610甲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段嶺腳寮小段1-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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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4
保證金:
1.5
總坪數:
33.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3.5 坪
總現值:
7 萬
拍後增值:
-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森林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3地號,面積 218 m2,持分 1/48,0.3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4地號,面積 339 m2,持分 1/48,0.5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3.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5地號,面積 878 m2,持分 1/48,1.2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4.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6地號,面積 3,880 m2,持分 1/48,5.4 萬
(森林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23,總底價 8.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經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均位於新北市平溪區嶺腳里100號房屋 西北方偏北約1250公尺處,現為雜木林,無路可達。
2.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 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 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 法撤銷其拍定。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應須全體公同共有人共同行使,若無法全體共行使時,不得單獨主張 優先承買。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 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 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 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未臨路,相關通行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 人注意。
4.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 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 金或撤銷拍定。
5.
本件分標拍賣,如其中一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 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且賣得價金較高,亦不為拍定;縱經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債務人未到場指定,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4)
1.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3地號
218 m2 × (1/48) × 630 元 - 0.3 萬元
= 0萬元
2.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4地號
339 m2 × (1/48) × 630 元 - 0.5 萬元
= -0.1萬元
3.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5地號
878 m2 × (1/48) × 630 元 - 1.2 萬元
= 0萬元
4.
新北市 平溪區 石底段嶺腳寮小段 1-6地號
3,880 m2 × (1/48) × 630 元 - 5.4 萬元
= -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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